中国水利报整版关注:为涉河建设项目划下“硬
2025-07-22
原本出于便民、通行目的修建的跨河桥梁,洪水来临时因行洪空间不足成了“阻水桥”;蓄滞洪区内新建景观、产业园等非防洪项目削弱了蓄滞洪功能、减小了容积,影响了防洪效益的发挥……这些都给洪水防御工作带来重重困难,究其原因,是部分地区在项目规划建设和产业布局过程中,对洪水风险考虑不足,导致违规占河建设、蓄滞洪区内无序开发建设等问题发生。
建设项目布置应符合流域和区域防洪布局以及河道、蓄滞洪区管控要求,切实保证防洪安全。日前,水利部发布《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将于2025年8月24日起实施。
这项水利行业标准为分析评价各类涉河建设项目及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对流域防洪体系、流域防洪安全造成的影响,洪水对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影响等给予科学、细致的指导,从源头上为各类建设项目划下了必须达到的“硬杠杠”,也为防洪安全撑起了“保护伞”。
导则由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水旱灾害防御司主持编制,淮河水利委员会等单位主编,将《河道管理范围内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合并修订后形成最终文本,包括建设项目技术要求、洪水影响分析计算等11个章节以及分析计算方法等2个附录。
导则明确,建设项目应符合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河湖水域岸线、水库库容和蓄滞洪容积,建设项目不应影响行洪通畅、防洪安全以及蓄滞洪区内安全建设、排涝水系。
高水平防洪安全保障是高质量推进各类涉河项目建设的前提。科学实施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对于提前规避洪水风险、合理确定设计标准意义重大。涉河建设项目是否满足防洪标准?对行洪排涝能力的影响如何判断?如何评价项目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导则给出详细指导。导则还在附录中,给出了对桥梁、路堤等雍水分析的具体计算方法。
蓄滞洪区是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流域防洪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承担着分蓄洪水、削减洪峰的重要作用。导则明确,应从削减洪峰、进退洪、启用时机、蓄洪水位、蓄洪容积、淹没历时及水深分布、流速流态分布等方面,评估项目对蓄滞洪功能的影响。在项目开工前对洪水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系统分析,将洪水风险防控前置,为防洪“底牌”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坚实保障。
未雨绸缪,提前入手。导则为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提供了科学、规范、实用的新指南,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和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了全周期洪水风险管理工具。
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标准主动编制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监管,组织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从源头上确保区域发展与防洪安全相协调,提高整体防洪减灾能力,以高水平安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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